中国什么时候有的贷款(青苗法,中国最早的贷款制度)
时间:2025-03-21 02:22:59 100人浏览
青苗法,作为中国北宋王安石变法的措施之一,目的是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,达到民不加赋而国用足的目的,从而改善宋朝百性积贫现象。

王安石,江西抚州临川人,正因为他自幼聪颖,下笔成文,博学多才,现在临川也被称为“才子之乡”。

青苗法是规定农民在每年的夏秋两季收成前,可到当地官府借贷现钱或粮谷,以补助耕作,保障当年的生产,等收获后按百分之二十的利率还,这样一方面不仅缓和了民间高利贷的现象,另一方面也增加了百姓和政府的收入。

这种变法,在当时首先受到最高领导宋神宗的全力支持,王安石也在当地方官的时候也试验过,也收到不错的效果,因为王安石的出发点就是富国强民。

但是现在看来,确实缺少了现代经济学的前瞻性特点,超出了当时社会可接受的限度和手段方式,主要表现在下面几点:
第一、地方官员执行出现偏差,成为官府放高利贷,收取利息的苛政。
第二、没有配套的监督体制,缺乏一些调查和监督的手段。
第三、触犯了保守派的利益,遭到保守派的反对。
第四、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地主的利益,限制了高利贷对农民的盘剥。

总的来说,在实施过程中,地方官员的执行力度以及方式对青苗法所产生的效果有重大的影响。
青苗法一方面给宋朝政府带来了巨大的收入,对其富国强民有着重要的意义,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农民。

但另一方面,由于青苗法实施过程中官吏个人意愿及目的、地区差异、腐败、制度缺陷等等因素的影响,总体上民户深受其害,于1085年神宗去世后废止,最终未能够实现王安石最初的想法。